犹豫了一下,我还是接过了那支笔,秉着不要白不要,要了也白要的心理。反正郑廉要对付我,那就来吧,我也不怕。拿人家的一直笔难不成他还能告我偷盗不成?
李勋倒也大方,给了我一支笔之后就消声灭迹了,整个宴会都看不到他的人。我握着笔站在原地发呆,头顶的水晶大吊灯散发着温暖的光芒。
“他把笔给了你?”有些人走路像幽灵,来到你身后根本就感觉不出来。
我转过头看到郑廉摆脱了一堆女人站在后面,他的头发柔软,身上穿着一件华丽的礼服,优雅而绅士。
均人真是很奇妙的动物,表面上看过去光鲜亮丽,背地里却不知道有多少阴暗。就像郑廉,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在大街上,他穿着类似COSPLAY一样的衣服,漂亮而精美,脸上的笑容单单纯纯,让我以为他是脑子抽筋了的贵族小孩,后来才知道他不是脑子抽筋了,而是脑子太邪恶。
做出后面的一系列事情,最终被抓回了郑家历练。历练了一年之后放出来,变成了现在阴险腹黑的郑廉。
“他竟然会把这么重要的笔给你。呵呵,妙安兰,你果然很不一般。”郑廉拄着手杖走到我跟前,让我觉得他有点未老先衰了。难道腿被打瘸了不成?就算那根东西是郑家的象征,也不用天天拿在手里吧?
耒“这支笔,可是一个对他非常重要的人送给他的呢。”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,郑廉已经从我手上把笔拿了过去,他拧开笔盖,里面忽然散发出万丈把光芒……千万颗细小的碎钻组合而成,粘附在了笔的尖端,就好像一块蔓延着水晶藤萝的地面,一寸一寸的,一寸一寸的把光芒散发出来。
我愣住了,呆呆的看着那支笔。
郑廉举到了空中,笔盖上有许多细小的圆孔,这些圆孔外投射进了光亮,把整支笔都照的透亮。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以前看过的那部《功夫熊猫》的动画片,里面有一幕是那只熊猫抢到了一个包子,举到空中散发出无限的光芒……现在郑廉就好像那只熊猫,手里的笔就像包子。原谅我实在找不出形容他们的语言,只能用这样单纯而简洁的想象。